根據全市職稱工作年度計劃安排,2022年度泰州市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核認定工作擬于11月份進行。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中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規定的高技能人才。
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文件,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申報人員可自愿申報評審同級或高一級職稱,其資歷可按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
4.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5.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評審條件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2〕3號)、《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2〕51號)、《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等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執行。相關文件可從泰州職稱網查閱。
(二)申報考核認定條件
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性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0〕5號)精神,企業急需緊缺人才在相應技術崗位工作中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高于現行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相關要求,并得到社會和業內認可,但因學歷、資歷等原因不能正常申報中級職稱的人員,可申請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的考核認定。
《泰州市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條件(試行)》詳見附件1。參加考核認定的,其繼續教育公需科目不作硬性要求。
三、申報專業
交通運輸工程系列設綜合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水運工程和民航工程四個學科。
綜合交通工程學科包括綜合交通工程、交通安全工程、交通環境工程三個專業。
公路工程學科包括道路與橋隧工程、站場工程、道路運輸工程三個專業。
水運工程學科包括港口與航道工程和船舶運用工程兩個專業。
民航工程學科包括機場工程和通用航空兩個專業。
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實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選定,申報專業一旦選定不得更改。
四、申報材料內容和要求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并同步報送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申報人要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的一致性。
(一)網上申報說明
從今年起,原“泰州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服務平臺”停止接受職稱申報,職稱申報全面切換至“江蘇省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的人才人事專欄。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30日到8月30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接受申報。
特別提示:
1.申報人在申報時申報系統中“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單位所屬地。如靖江市的申報人員正常情況下選擇靖江市。市直部門下屬單位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市本級”,不能選擇海陵區。原醫藥高新區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高港區”,藥城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行政主管部門能找到就選擇,否則就選擇“無”。
3.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在申報系統中申報類型請選擇“考核認定”。
4.實行人事(勞動)事務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由代理部門負責向當地人社局職稱辦申報。
5.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注明時間)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
(二)申報紙質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核認定)申報表》(系統導出,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一式3份。《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1份,A3規格(附件2)。
申報考核認定人員其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交通運輸工程領域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責人撰寫意見(即考核認定申報表中《推薦意見》一、二),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考核認定申報表》打印出來后由推薦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字。專家的高級職稱證書(企業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附在紙質材料最后。
2.材料提供目錄(附件5)。
3.《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及《個人承諾書》(系統導出模板,申報人簽字,單位蓋章)1份。
4.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復印件。貫通人員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同級轉評、泰州市外的初級職稱證書還須提供批文復印件、初定申報表或評審申報表)。
6.2018-2021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7.繼續教育學時審驗合格證書。
8.單位公示文件(原件)、網上(或布告欄)公示彩色打印頁面(單位公示文件+簡介表)、公示結果(原件)(參考格式見附件6和附件7)。
9.其它各類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復印材料。
10.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包括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技術工作經歷、參與了哪些工程技術項目、在項目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解決了哪些技術難題、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中第幾條、旁證材料見第幾冊第幾頁)。
11.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論文、著作、成果鑒定證書等)復印件,每份業績用A4彩色插頁紙隔開,并在插頁紙上注明簡介。具體可對照資格條件中第四章第十四條相關業績、成果要求。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對照原件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注明審核時間及“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為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提高評審效率和質量,除上述第一項申報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須分類對照目錄順序膠裝成一整冊,要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申報材料裝入牛皮紙袋中,不得使用拉桿、票夾或散裝。同時在材料袋外面注明申報類型、專業類別和申報人聯系方式(附件8)。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各受理點一律不得接受。
五、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評審過程設面試答辯環節。答辯內容主要包括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等。
(三)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評審費按200元/人標準收取。
(四)各市(區)交通運輸局、人社局要強化初審,堅持原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申報材料內容一致性、真實性、有效性,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公正、公平。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嚴格追責。
(五)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報人工作單位向各市(區)交通運輸局、人社局提交。市直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其業務主管部門匯總。網上申報經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審核通過后,即可報送相關紙質申報材料。報送紙質材料時須連同職稱評審推薦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附件3)、《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附件4)及評審費一并報送。時間截止2022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泰州市鼓樓南路303號市交通運輸局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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