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新聞專業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范圍
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并列入新聞記者證核發范圍、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中,從事新聞采編業務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二、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評審條件根據《江蘇省新聞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46號)以及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我市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泰人社發[2018]358號)執行。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三、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參照資格條件的相關要求,個人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專業技木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從申報系統導出,請用A3紙打印、騎馬釘裝訂)。
2.經單位核實確認的《申報新聞專業中級職稱人員簡介(公示)表》15份(請用A3紙復印后蓋章)。
3.申報人員情況登記表。
4.個人業務工作報告。重點是任現職以來的業務總結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
5.所在單位出具的對申報人現實表現的鑒定并蓋章。
6.任期內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并蓋章。
7.有效期內新聞記者證、任期內任現職資格證書及聘書、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新聞作品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審核并提交復印件。
8.任期內代表作品、論文報告等材料。擔任現職以來主創的新聞作品(提交獲獎證書的必須附上新聞作品);在設區市級以上刊物上獨立發表的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含論文封面、全部目錄頁、正文);在設區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
9.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10.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11.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提供審驗合格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及2017-2022年4門以上公需科目考核合格證。
12.各市(區)人社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泰州市新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對象一覽表》(同時報送電子版)各1份。
四、注意事項
1.申報人員按照要求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用A3紙打印、騎馬釘裝訂),與申報評審紙質材料一并上報。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8月10日,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9日。各市(區)、市有關部門(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16日。紙質申報材料(含委托評審函及評審對象一覽表)請于9月23日前由各市(區)、市有關部門(單位)集中統一報送泰州市委宣傳部于部處(泰州市政府主樓915室)。
2.根據有關職稱申報評審誠信要求,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3.各市(區)、市有關部門(單位)在審核材料時,要認真負貴,嚴格把關,確保質量。凡上年度申報評審未通過者,其工作業績、成果沒有新的補充及明顯改善的,原則上今年不得重復申報。
4.重點抓好評前公示。《申報新聞專業中級職稱人員簡介(公示)表》須在申報人所在單位上墻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加蓋送審單位公章)隨同申報材料一并上報。
5.相關表格請到泰州職稱網“通知公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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