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點擊返回上頁查看正文。
一、申報人必須提交的材料和填報規范
1. 按要求填寫“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2份。
2. 對照“總則”,將申報評審的專業、類別準確地填在“申報表”封面相應欄目處。
3. 對照“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將本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職稱以來的年度考核結果填入“申報表”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欄內。
4. 對照“學歷、資歷要求”,須提交由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能夠通過政府部門網絡平臺核驗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需要額外提供證明材料。
5. 對照“繼續教育要求”,須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職稱后完成的繼續教育情況,提供繼續教育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6. 對照“專業能力要求”,將本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填入“申報表”相應欄目內。科研項目須提交科技項目合同、驗收證書等復印件,橫向服務合同須提交簽訂的合同、完成證明等復印件。
7. 對照“業績、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業績成果證件、證明和著作論文專業文章等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知識產權業績涉及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應當提供國家或國務院部委、省級政府相關文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須經單位核實、蓋章,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實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須按要求的格式進行分類整理、裝訂。
二、本資格條件相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1.重大:某一區域或領域內規模大、影響廣的。
2.主持:經某一級別部門認可或任命,在工作中起支配、決定作用。
3.熟練掌握:熟知并能應用自如。
4.精通:有透徹的了解并熟練地掌握。
5.掌握:充分理解,較好地應用。
6.熟悉:明其意,并能應用。
7.了解:知其大意。
8.項目(或課題):包括國家、部門和各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或合同規定的研究開發任務。
9.著作: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全書字數一般要求在20萬字以上。
10.論文:指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須有ISSN(國際標準刊號)和(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
11.主要完成人:指項目負責人、項目主要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主要設計人等。
12. 主要負責人:指在工作或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性工作,或解決關鍵問題的人員。
三、本條件若干問題的說明
1. 本資格條件中的“市”指設區市,不含縣級市。
2. 本資格條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3. 本資格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是指經濟、會計、統計和審計專業。
4. 本資格條件規定的著作、論文等,其學術水平價值均由評委會專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評定。
5. 本資格條件中所指業績、運行效率、成效、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均由評委會專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評估。
6. 從國內外引進的本專業具有特殊成就的高層次人才,可根據本人實際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江蘇省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
7. 本資格條件中的“知識產權運營”包括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投資、融資(質押融資、信托融資、證券化融資)等。
8. 本資格條件中的“知識產權案件”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等的訴訟、異議、爭議、復審、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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