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36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我省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推進我省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業、創造積極性,進而推動廣電事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和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廣播電影電視工程行業實際,制定本資格條件。
第二條 本資格條件適用于從事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及其相關專業的技術工作人員,具體適用范圍如下:
(一)廣播中心工程專業:從事廣播節目制作、播出技術和設備的應用、研究、設計、開發、生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電視中心工程專業:從事電視節目制作、播出技術和設備的應用、研究、設計、開發、生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廣播電視傳輸與覆蓋工程專業:從事廣播電視的傳輸和覆蓋、接收、測試、監測監管技術和設備的應用、研究、設計、開發、生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四)新媒體工程專業:從事通過計算機網絡、通信網絡、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電視和移動終端等,向用戶提供視聽等綜合服務的應用、研究、設計、開發、生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軟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五)電影工程專業:從事電影設備的維護、調試、安裝等,或從事電影技術工藝、電影設備系統的研究、設計、技術改造、新技術開發、推廣、應用,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其他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職稱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五個層次,對應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四條 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愛崗敬業,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無不良誠信記錄。依據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出現下列情形,按相應方法處理: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或不合格(不稱職)的,該考核年度不計算為職稱申報規定的資歷年限。
(二)受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間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
(三)對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專業實際工作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并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第三章 初級(技術員、助理工程師)資格條件
第六條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初級職稱:
(一)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第七條 專業能力要求
(一)具備本專業的基礎理論、應用理論與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二)了解主要專業技術內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科學的一般知識。
(三)了解本崗位的技術系統構成、主要設備的技術性能、指標和維護、測試方法。
第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完成的工作成果獲獎(科學技術獎、技術質量獎、優質工程獎等),或參與技術創新活動。
(二)作為主要作者,在學術會議上交流技術工作文章1篇。
(三)為解決本單位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技術分析、技術研究或技術總結報告1篇。
第四章 工程師資格條件
第九條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師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五)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師職稱。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廣電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第十條 專業能力要求
(一)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系統構成、規程、規范。
3.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業態、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4.掌握本崗位技術系統和設備的指標要求和維護、測試方法。
5.了解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科學的知識。
(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備條件:
(1)有獨立完成工作任務或保證本專業系統及設備正常運行的經歷,具有解決本專業較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2)具有撰寫技術、工程、業務報告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和總結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5)具有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2.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廣電行業技術、產品的開發研究、設計、制造或技術管理、技術改造工作。
(2)參與完成本行業專業的技術分析和行業分析,經實踐驗證基本正確。
(3)參與完成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準或企業主導產品技術標準的制定,技術規范的編寫,并獲批準、發布、實施。
(4)參與完成單位中關鍵設備或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成套設備的養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5)作為技術人員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6)參與完成對本行業有影響的技術、設備的測試、審查和鑒定工作。
第十一條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2條以上:
獲得1項市(廳)級科技獎等相應獎項的主要完成人之一(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參與完成1項技術難度較高或復雜的大型工程、技術系統、設備集成的研究、設計、應用、運維和技術管理,達到本行業先進水平,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2)1項,并轉化為生產使用,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參加完成1項國家、地方、行業的技術標準、項目鑒定或設備標準的制定,或參加本單位主導技術、設備標準的制定,并獲批準、發布。
(五)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1篇以上。
第五章 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第十二條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四)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五)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在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主要發明人,或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獲得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廣電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0年。
第十三條 專業能力要求
(一)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1.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熟悉相關專業的理論知識。
2.熟悉本專業的技術系統構成、主要設備和儀器的技術性能、指標和維護、調試方法。
3.熟悉本專業技術系統運行、設備管理、設備維修、設備操作規程,熟練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4.熟悉本專業及相關設備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
5.了解全面質量管理方法,全面掌握本系統的技術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及實施方法。
6.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政策和技術法規。
7.了解國際通用傳送標準和法規。
(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1.必備條件:
(1)具有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2)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和總結的能力,以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作為負責人或主要人員,能組織指導多專業、多學科的合作項目。
(3)能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技術審查、技術鑒定和工程、設備驗收等工作。
(4)能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
(5)具有指導工程師工作和學習的能力,能組織、指導技術培訓和技術論證工作。
2.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過廣電行業中產品的主要開發研究、設計、制造、技術管理和技術改造工作。
(2)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本行業重大技術分析和行業分析經實踐驗證基本正確。
(3)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完成過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準或企業主導產品技術標準的制定,重大項目技術規范的編寫,并獲批準、發布、實施。
(4)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重要成套設備的管理、養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5)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6)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對本行業有影響的技術測試、技術審查和技術鑒定工作。
第十四條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一)至(五)和(六)至(八)中的各一項:
(一)市(廳)級科學技術獎或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三等獎排名需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負責完成2項技術難度較高或復雜的大型工程、技術系統、設備集成的研究、設計、應用、運維和技術管理,達到本行業先進水平,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參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達到本行業領先水平,或參與完成1項省局認定的創新項目的主要人員。
(四)獲得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4項以上(排名前2),并轉化為生產使用,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負責完成1項國家、地方、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3項本單位主導技術、設備標準的制定,并獲批準、公布,用于生產實踐。
(六)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以上。
(七)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業界公認的高水平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行業標準、規程等指導性文件1項可替代1篇論文。
(八)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2篇以上。
第六章 正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第十五條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條件,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在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長期在基層一線或在經濟薄弱地區從事廣電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
第十六條 專業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省(部)級以上規劃、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1項以上或主持完成過市(廳)級規劃、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市(廳)級以上成果鑒定。
(二)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省(部)級以上重點項目、科研、規劃、設計、咨詢、推廣及技術攻關、試驗檢測等專業技術工作。
(三)作為主要起草人,主持完成過1項以上國家或行業標準、定額或規范的制訂或修訂,或2項以上省級(團體)技術標準、規程、規章的制訂或修訂,并已公布實施。
(四)主持解決過本行業專業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的技術問題,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認可。
(五)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創造能力,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十七條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一)至(六)和(七)至(八)中的各一項:
(一)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以上1項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三等獎排名需前5,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二)省(部)級廣播電視節目質量獎一等獎1項及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三)省(部)級工程項目(含設計、規劃、勘察、設計等)一等獎以上1項或二等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
(四)主持研制或開發的成果在國際性科技交流中獲金、銀質獎。
(五)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系統、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運行,經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且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六)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廣電專業發明專利2項以上,且該專利已取得特別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須提供專利證書和成果轉化合同及專利實施單位的證明等材料)。
(七)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八)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業界公認的高水平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2篇。主持完成并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行業標準、規程、圖集、導則、指南、工法等1項可替代1篇論文;授權發明專利可替代1篇論文。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申報人應當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對照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按程序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第二十條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現從事廣電工程專業,符合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廣電工程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和經濟薄弱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審中適當放寬學歷要求,淡化論文要求,加大對愛崗敬業、解決實際能力、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評價指標的權重。
第二十二條 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定職稱時,要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評定為重點,注重評價高技能人才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完成工作任務、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傳技帶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把技能技藝、工作實績、產品質量、技術和專利發明、科研成果、技能競賽成績等作為評價條件,淡化論文要求。具體實施細則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申報人一般應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對于業績成果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條件限制,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不具備相應職稱評審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資歷、層級要求,但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符合貫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可按規定程序向江蘇省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考核認定。經考核認定的職稱與評審通過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在我省博士后站從事廣電工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高級職稱,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正高級職稱,在站期間的科研成果作為考核認定的重要依據。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從事廣電領域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業績突出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高一級職稱。
第二十五條 黨政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和部隊退役調入轉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廣電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其在原單位取得的相關工作業績與成果視為專業技術業績。各設區市相關人員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由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省直及其他單位人員由省廣電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業績特別突出的,可按規定程序向江蘇省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考核認定。
第二十六條 為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職稱。
第二十七條 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查實,由發文單位予以撤銷,失信行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記入誠信檔案庫,并報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為3年,記錄期從發文撤銷職稱之日起算。
第二十八條 與本條件相關的材料要求、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若干問題的說明等詳見附錄。
第二十九條 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地區標準。具有自主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單位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不得低于國家和本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并報省職稱工作職能部門備案同意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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